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如何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以成都市为例,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依据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补正全部材料。

2、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并做相应的录入工作。

3、窗口受理后由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踏勘现场,提出审核意见。

4、根据相关科室审核意见落实办理,予以许可的,在承诺期内发给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中规定:

第五条 申请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利用特许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申请表》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

第六条 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可以按规定领取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

第七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国家和省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乌龟养殖证怎么办理

一、乌龟养殖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方法:

1、先确定养殖场地址去不同的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找到“水产畜牧”窗口,填写申请登记表,并领取一套审批细则和2张申请表格(申请表、出售证明表)。

2、填写完申请表后需要先去当地居委会盖章(带上身份证、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以便需要核查。)

3、最后,在区水产畜牧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在申请表上盖章,然后会领到另一份资料表填写,不懂就马上询问办理的工作人员,然后填写完就可以拿去市政务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也是找水产畜牧窗口,递交全部材料,签字,然后等5-13个工作日就可以领证了。

法定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时间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1、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复印件;

3、水生野生动物出售证明;

4、出售方驯养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要遗漏最后一页的年审);

5、出售方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站在养殖场外全景照(楼房或养殖场门口,最好有门牌号),站在场内三个角度各一张,共四张照片排成一版(A4纸高质量彩印);

7、养殖场用地证明(房产证以及房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租赁需另加租赁合同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第七条规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改善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和增殖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水域、场所和生存条件。

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或者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检举和控告。

扩展资料:

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目的:

1、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

2、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

办理许可证时需注意:

1、物种来源证明是办理养殖证最重要也是广大龟友最头痛的一个证明。关于出售证明和出售方许可文件复印件,是审核的关键,也是最必须条件。

由于龟鳖市场现状还比较混乱,很多时候交易时缺少必要证件,这里提示大家,可以向已经有养殖证的用户寻求帮助,或者购买少量龟鳖,让其给你合法出售手续,以方便先办理养殖证。

2、填写申请时不要只填写养殖许可证,还应连带经营许可证一起申请,这才能两证齐全,以后既可以养殖,也可以合法出售。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条件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
3、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
4、确保野生动物具有符合其习性的必要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
5、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
6、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7、必须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挡案和个体数据;
8、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适用本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条件

饲养野生动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很多的人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下面是我精心为你整理的饲养野生动物需要的手续,一起来看看。
饲养野生动物需要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手续:
1、《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合法的野生动物来源凭证;
3、有经营的场所、有足够的资金来源;
4、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和兽医师;
5、提供有关野生动物来源、种类、数量、资金、人员、技术的情况报告;
6、提供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场所、设施的报告;
7、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国家
一、二级保护动物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手续:
1、单位和个人的书面申请,并填写《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申请表》;
2、提供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来源、种类、数量、资金等情况的报告。
3、单位和个人的法人执照或身份证明;
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5、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证明。
6、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
可以饲养的野生动物
国家允许经营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首批54种野生动物解禁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现将这54种动物的中文名及别名介绍如下:貉、银狐(银黑狐)、北极狐(蓝狐)、水貂、果子狸(花面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金丝熊)、麝鼠(水耗子)、毛丝鼠、豚鼠(荷兰猪、荷兰鼠)海狸鼠(草狸獭)、非洲鸵鸟、大美洲鸵(美洲鸵鸟)、鸸鹋((澳洲鸵鸟)、疣鼻栖鸭(野鸳鸯、番鸭)、绿头鸭(野鸭)、环颈雉(七彩山鸡、野鸡、雉鸡)、火鸡、珠鸡(珍珠鸡)、石鸡(美国鹧鸪)、蓝孔雀、蓝胸鹑、鹌鹑、巴西龟、鳄龟、中华鳖(甲鱼)、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京蚁、蜈蚣。只许观赏的动物: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野生动物饲养方式笼养
野生动物的饲养方式根据它们在野生状态下的行为和习性决定。笼养一般适用于肉食性毛皮用哺乳动物。因其性凶猛,不易接近、甚至常攻击人类,野生时又多营独居生活,笼须用铁丝网等材料制成,大小根据动物体型及其所需的运动空间确定;笼上附装小箱供动物躲藏、休息、睡眠和哺育幼兽之用。杂食和草食性动物喜营独居生活,也宜用笼养。
圈养适用于体形大、人类较易接近的鹿科动物,即将动物饲养在高墙围绕的兽圈中。这类动物经过训练也可放牧,但要有较好的管理。
环颈雉鸡、孔雀、锦鸡等,则需要在栏舍外架设天网饲养,以防止飞走逃逸。有的水生野生动物则须根据其特殊的习性构筑必要的网箱进行饲养。一般来说,有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因为技术条件具备,在饲养过程中会不断总结经验,从而改进饲养方式方法,并形成制度、工艺、流程,进行标准化的驯养和繁殖,使养殖效益不断提高。野生动物的饲养方法
野生动物的饲养,首先是要为他们创造适合它们成长的环境,不懂得这一点,就养不好动物。野生动物从野外无拘无束的自由环境来到人类身边,总会有个不适应的过程。例如麻雀,如果抓来栓起来饲养,即使你给它再好的食物,它也不会吃一口,因此不久就会在惊吓中饿死;因此,要想养好野生动物,必须为它们营造一个与它们野外生活相似的环境,它们才会逐渐适应下来。例如福建招宝生态农庄养殖的野鸡,其栏舍不仅建在绿树环抱之中,农庄的饲养员还在山鸡运动场设立吊杆,吊杆上挂上山鸡爱吃的松针;山鸡栏舍屋顶还爬满藤蔓植物,不仅夏天遮阴、冬天保温,还可以让山鸡时时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
野生动物饲养中,除了环境因素,我们还要尽量提供动物野生食性所习惯的饲料,例如紫貂的饲粮以肉类为主;水貂则以鱼为主。但是,在动物适应了人工环境之后,则要依据动物本身不同阶段生长所需的营养含量,调配新的食物,饲粮应能提供动物不同生长阶段所需要的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让动物逐渐适应人类为它们配置的营养食物。这样才能够使种群不断繁衍壮大,为规模化养殖创造条件。例如山鸡在产蛋期,除提供足够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微量元素、钙质等营养外,还要提供充足的光照。有些食草动物,如竹鼠,除喂以新鲜的竹子外,还需要补喂一定量的颗粒饲料等。对一些食性特殊的动物,往往还需从自然界采集它们喜爱的食物喂养,如对蛤蚧喂以昆虫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方法如下:申请条件:

(一)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  (三)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

办理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流程:1、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保证书,主管部门受理。3、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海洋与渔业局资环处审批。

法律依据:《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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