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为耕地,农田砂石路含在了耕地内

国土三调能否变更土地性质

不可以
“这个当然是可以改变土地性质的,国土三调也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变迁以及各种不同背景下的土地生存状态。”
国土三调可以随意将农民建设用地划为农田
因为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国土三调,就是国家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不能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三调就是国家为了经济发展和需要,进一步摸清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对全国的耕地。...国土三调基本农田不可以调整,因为虽然是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已经改变了用途的土地,如果不是合法的,就要按违法处理,不能随便调整掩盖违法事实
国土三调不能调整建设用地,因为土地调查是土地的现状调查,如果随便调整建设用地,就失去土地调查的意义,就不能真实反应土地现状,这是违反调查原则的?如果出现了土地违法或者建设用地过大,不能达到占补平衡,要从根本上找原因,积极处理和应对,不能指望三调去调整。不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时地类认定规则。对报批时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应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点补平衡。
建设用地三调可以复耕
三调认定的耕地也不算永久农田,因为土地利用是变化的,土地占补平衡也是一种动态平衡,复垦土地和占用耕地不会是同一块地,三调认定的耕地有可能下去几年就用于建设,再在其它地方复垦同样面积的耕地,所以土地调查都是十年一次,土地地类分布不是一成不变的。
乡政府建设用地
他们说三调给我变成耕地了有可能上面有地上物
二调为草地三调为耕地这种情况可能是原来二调时退耕还林草的地,三调时退耕还林草期限已满,又可以用作耕地了。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有必要根据本级政府承担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进出平衡”首先在县域范围内落实,县域范围内无法落实的,在市域范围内落实;市域范围内仍无法落实的,在省域范围内统筹落实。
建设用地上面有建筑物,三调有可能给变成耕地
有可能的
政府租给我的地还没到期
土地租赁合同未到期征收征用土地的,要依据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给予承租人经济补偿,包括地上随着物、青苗补助等补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我三调之前是果园地,三调之后怎么变成耕地了

三调后很多都变成耕地,因为国家要加大耕地面积,所提及的《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主要应用于建设用地审批报批工作中的地类认定,如“原拆原建先行拆除村庄”已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则不受本通知影响;如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需根据本通知判定建设用地来源的合理、合法性,并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土地三调是什么内容

土地三调的内容是: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2、不动产权籍调查;
3、基本农田调查;
4、专项调查;
5、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三调也就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重大基础国情国力调查,是两个一百年重大战略目标实现的基础决策依据,也直接影响下一步土地管理等一系列自然资源管理决策的调整和出台,数据真实性是评价三调工作的唯一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城镇以外。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利用类型、范围、面积、分布等状况。同时,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查清蓄滞洪区内耕地、内陆滩涂上耕地、林区内开垦耕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和分布等状况。
2、包含城镇。结合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调查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查清全国城镇内部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空闲地等各类土地的利用和分布等状况。
不动产权籍调查:
1、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土地征收等成果资料,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人、界线、面积等信息,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数据库;
2、以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技术规范为依据,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成果,以宗地、宗海为基础,组织开展土地、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籍调查,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基础和依据。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资料,将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范围界线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查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基本农田专题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内容是什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内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调查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扩展资料: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和意义:

地盘考察是一项要害的国情国力考察,是查实查清地盘资材的要害手法。

展开第三次全面地盘考察,手段是周到查清目前全部地盘应用情景,把握实在正确的地盘前提数据,健康地盘考察、监测和统计轨制,加强地盘资材信息社会化效劳,经济社会展启动和领土资材管制处事须要。

第三次全面领地盘考察处事,把握实在正确的地盘前提数据,是促成国度处置体系和处置本领新颖化、增进经济社会周到协作可继续展的客观因素;是加速促成生态文化修造、夯实天然资材考察前提和促成一致确权备案的要害办法。

地盘考察是编制人民经济和社会展的全面筹备、增强宏瞅调控、促成科学计划的要害根据;是实行改革创新启动战略的战术、支持新财产新业态展启、普及当局照章行政本领和领土资材管制效劳程度的急迫须要。

地盘考察是最庄重的耕地保护轨制和最庄重的俭朴用地轨制、保证国度食粮平安和社会宁静、保护农夫正当权力的要害实质;是科学筹备、合理应用、灵验保护领土资材的基原条件。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三调图斑是什么意思

调查为耕地的图斑,根据耕地图斑的实际利用情况,标注种植属性。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原称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第三次全国性的国土调查(土地调查)。自2017年起开展。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

2021年8月26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数据显示,我国耕地面积19.179亿亩,园地3亿亩,林地42.6亿亩,草地39.67亿亩,湿地3.5亿亩,建设用地6.13亿亩。

活动背景。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是“三调”的生命线。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确保“三调”数据真实准确提供了根本保障。国务院“三调”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强调“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减少可能出现的人为干扰,千方百计提高数据质量”。

自然资源部精心组织实施,先后召开上百次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几十次赴地方调研指导,反复强调“对调查真实性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

“三调”主要情况先后经国务院“三调”领导小组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同时提出了重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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