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审定证书在哪可以查到
种业信息网。各个省均有种业信息网,品种审定证书在种业信息网可以查到,尤其是省审的品种。也可以向各级品种审定委员会(或其办公室)索取有关资料。种子经营许可证哪里办
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办理流程
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申请。
2.受理: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县(区)种子管理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市、县(区)农委审批
4.决定:县(区)农委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由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书面告知其不予审批的理由
5.办结:通知申请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领取许可证或通过EMS邮寄办结件
二、申请材料
1、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
3、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4、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等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5、品种审定证书;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6、委托种子生产合同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
1、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2、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3、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在网上怎么才能查询到玉米种子是否通过国审和省审
以下是查询玉米种子是否通过国家审定和省审的步骤,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1. 访问中国种子协会官方网站,通过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输入“中国种子协会网”进行搜索。
2. 找到官网后,导航至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
3. 在“通知公告”页面底部,点击“品种审定”相关的链接。
4. 在打开的“品种审定”页面中,您可以按照需求查询特定的审定信息。
关于云南省的省审查询,操作步骤如下:
1. 使用搜索引擎搜索“云南种业信息网”。
2. 进入云南种业信息网后,点击“质量管理”或“品种审定”等相关栏目。
3. 您还可以直接在网站搜索框中输入需要查询的信息,以便快速定位。
扩展阅读:
国家审定(国审)是指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被认为具有优势并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品种。国审证书会明确指出适宜种植的区域,而超出指定区域的品种是不允许销售的。然而,一些已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可以在当地销售。
省级审定(省审)是指通过某个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议,获准在本省种植推广的品种。超出省份范围的销售是不被允许的。省级审定证书通常不会标注不适应种植的区域。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1. 本办法旨在强化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及使用,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条款制定。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必须附带标签,标签的制作、标注、使用和管理均须遵守本办法。
3. 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对于可以直接销售的未加工包装种子,标签是指种子经营者在销售时提供给种子使用者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4. 农作物种子标签应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5. 以下情况应在标签上加注特别信息:
- 主要农作物种子应加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
- 混合种子应标注“混合种子”字样,标明各类种子的名称及比率;
- 药剂处理种子应标明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注意事项,并标注红色“有毒”字样及骷髅或十字骨的警示标志;
- 转基因种子应标注“转基因”字样、商品化生产许可批号和安全控制措施;
- 进口种子标签应加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和进口种子审批文号;
- 分装种子应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 含有杂草种子的种子应加注有害杂草的种类和比率。
6. 作物种类应明确至植物分类学的种;种子类别按常规种和杂交种标注,并标明种子世代类别。品种名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7. 产地应标注至省级行政区划;进口种子产地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标注。
8. 质量指标是生产商承诺的质量指标,应按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指标标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额外要求的,应加注。
9. 检疫证明编号应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或植物检疫证书编号;进口种子检疫证明编号应标注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编号。
10. 生产年月是指种子收获时间,以年月表示。
11. 净含量是指种子实际重量或数量,以千克(kg)、克(g)、粒或株表示。
12. 生产商是最初商品种子供应商;进口商是直接从境外购买种子的单位。
13. 生产商地址应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明的地址标注,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
14. 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中文,印刷清晰,字体高度不小于1.8毫米,警示标志应醒目。可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其他文字,但字体应小于中文。
15. 标签内容可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或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或内,但特定内容必须在包装物外。印刷品材料应有足够强度,尺寸不宜小于12厘米×8厘米。不同种子类别可用不同颜色,具体标准由育种家种子、原种、亲本种子、大田用种决定。
16. 种子标签由种子经营者根据本办法印制。认证种子标签由认证机构印制,未标注内容由经营者补充。
17. 包装种子使用种子标签的包装物为最小分割包装物。
18. 违反本办法规定者,将依照《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进行处罚。
19. 种子经营者应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此类说明可印制在标签上,或单独提供。
品种审定证书是什么奖励
品种审定证书是一种农业奖励,由国家局(总公司)或省级局(公司)给予经过审定的优良品种。该奖励旨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鼓励农民种植优良品种,提高农作物品质,促进农业发展。对于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审定或登记品种,每个品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如果需要更多信息,可以到相关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