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讲一些陌生人到别墅,但断断续续那些人被杀了。那些书的内容是否无聊?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阿米尔同哈桑从小情同手足,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他们一起玩弹弓,打番吉帕牌,坐在"病玉米墙"上读书聊天。哈桑,那个生下来说出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而不是"爸爸",一个有兔唇的孩子,那个追风筝的人,忠心耿耿的仆人,让阿米尔愧疚,负罪了一生,也让我感动了太久太久。

一次最与众不同的风筝比赛,改变了他们的一生。那件悲惨的事,令阿米尔无比自责和痛苦,他的背叛或者说是懦弱,其实并没有伤害到哈桑,哈桑的信条"为你,千千万万遍"似乎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但阿米尔良心的谴责以及他对父爱的渴求,使他逼走了哈桑,为后来更悲惨的结局埋下了伏笔。

阿米尔和父亲孤独地逃往美国,他孤独地守着得癌症的父亲,孤独地结婚,忍受没有子嗣的生活,他有着一个巨大无比的风筝没有去向,但他不敢去追。另一方面,哈桑和他的养父阿里在受到阿米尔的栽赃陷害后回到故里,哈桑长大娶妻生子,后来在阿米尔父亲的朋友拉辛汗的请求下,回到他出生长大的阿米尔的房子帮忙经营,但却为了保护阿尔米的房子夫妻双双被塔利班打死,留一个孤儿在恤孤院。

可没想到的是,那个孤儿后来被卖给了当年伤害哈桑的那个人,然后被同样的伤害。时隔20年后,阿米尔在看望重病中的拉辛汗时,知晓了一个他从不敢相信的秘密:哈桑,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经过拉辛汗的劝说,阿米尔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明白,血缘,是最重要的;喝同一个女子奶汁长大的两个人,就是兄弟!

于是,阿米尔迈出了重回喀布尔的那一步,重又鼓起勇气去追他人格中的风筝,为他父亲,他自己,赎罪。为此,他和阿塞夫决斗,负伤奔逃,在大使馆为他的侄子寻找移民的出路,饱经折磨的索拉博在获得希望后的兴高采列。

当希望又破灭时,这个孩子终于厌倦,选择自杀,被救以后严重的自闭,在阿米尔拉着他的手,和他一起放飞那个风筝的时候,他隐蔽的笑,是发自肺腑的。而阿米尔,在割断对手线后,主动提出为索拉博追风筝的那一刻,"为你,千千万万遍",沁入骨髓,他终于治愈了他的心病,他也终于得到了他生命的风筝,成为一个健全完整的自我。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拓展资料: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由阿富汗裔作家创作的英文小说,于2003年出版,连续两年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在美国销量超过700万册,全球销量超过2000万册,已经被翻译成42种语言。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4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巴克那种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深深让我感动。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一个动物,认真地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巴克是一条杂交狗,它本来在家里过着休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他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直至与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在这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它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充分表达了对“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巴克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只有思想,有感情,有欲望的狗,还有在险恶的环境中,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在面临种种压力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这里同样也说明了“适者生存”这一生存法则。人类生活中的你争我夺,而在动物界,最直接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弱者的状态发展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们同样也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最简单不过的是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适应这一切。利用发达的科技,去减少死亡率,损失率等等,做一些防护。以前我们是站在弱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我们受到无法想象的“重创”;到大禹治水的时候,我们已经慢慢改变了想法,站在强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损失减少了许多。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7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8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9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为“巴克”的遭遇而同情,也为它的坚强而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跟随着主人—大法官米勒一起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它被家里的雇佣卖掉了,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开始了苦难的历程。

  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章—胜者为王。巴克终于击败了领头狗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它认真卖力地工作,也获得了主人的喜欢。但是旅程结束的时候,狗队被转让了,这次的旅程更加艰难,同伴戴夫终于因为疲劳而死去,巴克知道温暖的火炉,宽敞的书房,慈祥的主人,青青的牧场,身边的朋友,这一切都已经离它远去了。

  巴克是顽强的,它遭遇了这么多的苦难,却没有倒下来,而是坚强面对,适应了艰难的生活环境,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想要的自由。通过阅读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让自己不被淘汰,变得强大,就一定要有勇气和信心战胜艰难困苦。只有克服一切的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们要学习巴克的勇气和智慧。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动物,也许它会成为你忠实的朋友。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好书,希望大家有时间去阅读,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1

  《荒野的呼唤》是以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为主人公的故事,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创作的小说。阅读了这部小说,我的内心深受触动。

  《荒野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叫巴克的狗被别人偷去并拐卖到了荒野中当雪橇狗。从此,巴克就从一个被豢养的环境中走进了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为了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巴克慢慢地复苏了野性,并在不断地磨练中成长。后来,巴克被一个叫做约翰·桑顿的人从残暴的哈尔手中解救了出来,所以巴克决定一辈子对约翰·桑顿忠诚。但是,约翰·桑顿却被别人害死了。巴克对人类最后一点眷恋也随着约翰·桑顿的遇害而消失殆尽。最终,巴克在野性的呼唤下,走进了荒野中,回归到大自然。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丰满世界,也可以感受到在荒野生存的不易。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巴克并没有被厄运所打倒,而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巴克也变得越来越强大,最终成为了胜利者。巴克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适者生存的规则,谁更加坚强,更加强大,那么谁就能够在大自然中存活,谁就是大自然的王者。

  其实,我们的现实社会也跟大自然一样,我们若想要在社会上生存,谋求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够在诸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若是我们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就退缩,就逃避,那么我们就永远都无法取得胜利的果实,迎接我们的就只有失败。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一定要像《荒野的呼唤》中的巴克一样克服困难,强大自身,牢牢记住“适者生存”这个法则,在残酷的竞争中坚持到底,取得胜利。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2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性格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欺负。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性格,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3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4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

《百年孤独》:一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巨著,为何很多人看不下去?

其实也不是看不下去,主要是真的看不懂。

我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我上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我的同桌就比较喜欢这本书。他属于那种比较静得下心来的人,可以一本书看好久。加上男生天生对这种题材的小说比较敏感,所以他一直觉得这部小说比较有意思。

但是对于我来说,好像并不是这个样子,当时女生普遍喜欢郭小四,韩寒的一些书籍。我深刻地记得,当时住宿舍的时候,大家经常挑灯夜读,只不过读的都是这种类型的书,并不会有人挑灯夜读《百年孤独》。

后来放暑假,因为放假的时间真的比较长,加上我同桌的倾情推荐,我决定去书店看看这本书。我记得去书店的时候,我还找了很久,因为这本书比较厚,加上也不是特别受读者欢迎,所以被放在了书架的最上面

可能也就翻了十来页的样子,我就看不下去了,一是因为外国小说里面,主人公的名字就比较长,很容易让人看了后面忘前面。二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情节从一开始,就没有吸引到我。总觉得没有兴趣再继续看下去,所以只是匆匆翻了一下。

后面虽然也把这本书买了下来,但是放在家里也一直属于烂墙角那种。年轻的时候看不懂,年龄一大,就更没有什么看下去的冲动了。包括其他一些外国比较著名的小说,其实我也没有看过太多。

我总觉得比起国内名著,国外的名小说总是不容易让自己看懂。但是,可能正是因为大部分人都看不懂的缘故吧,它就成了名著。

《百年孤独》:一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巨著,为何很多人看不下去?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所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这篇小说也是作者的一个代表作,但是就是这样一部巨著,却让人觉得很难看下去,其中的原因除了和现代人的阅读方式有关之外还和书籍本身的内容有着很大的关系。
首先就是现代人的书籍阅读方式了,现在很多人都是属于快餐式消费阅读,很少有人会静下心来去看一本枯燥且乏味的文学小说了,相比之下他们会更愿意选择去网络上看一些流行的网络小说,去打发他们一些无聊的时间。现代人看纸质书的时间都非常少,就更别说像《百年孤独》这样一个本来就很复杂的文学小说了。


第二点就是《百年孤独》这一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大家族,其中包含的人物名字非常的长并且非常的多,如果读过的人会发现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是特别容易把人物名字给弄混淆的,再加上因为大多数看的都是中文,所以翻译过来的名字特别拗口,要想完全记住他们的关系就比较困难。


再就是《百年孤独》这一部小说试用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来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变化的历史,那么对近现代史特别是拉丁美洲史不够了解的人,自然就是很难去理解,并且读懂这一本小说的。


虽然说《百年孤独》这一本小说在刚开始看的时候确实会有一些难以读懂,但是当你真的静下心去看看到后面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个书的情节特别特别的紧凑,作者巧妙的将虚幻和现实糅合在了一起,创造了一个瑰丽的幻想世界。

有看过巫哲《撒野》的人能给我剧透一下吗?

这部《撒野》播出之后也迎合了听众们的口味,特别是众多撒野女孩纷纷抢着去听这部作品。刚开始的时候,很多听众并不卖账,对于蒋丞的声线并不什么认可。之后慢慢听到蒋丞的声音越来越软,而且随着这个剧情,也越来越会撒娇,也迎合了听众们的口味。这部《撒野》播出后收到大量好评,部分功劳归功于蒋丞和顾飞的声音,成为粉丝们心目中的声音,也真的是太符合人物了,而且也太好听了。这部《撒野》到底是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这个故事情景你们可以总结归纳出来吗?那么接下去我就给大家说一下。

其实《撒野》的故事情节并没有那么复杂,这个故事主要围绕着顾飞和蒋丞,他们两人相互吸引,相互救赎,为生活共同努力打拼的一个爱情故事。对于这部作品中的蒋丞,她的另外一个身份还是学霸,但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影响,她很想离开自己当时所处的那个地方。之后我们也看到,在小钢厂和顾飞相识,我们了解到顾飞是一位拽酷少年,因为蒋丞的出现从而也改变了他,他们相互激励,不断的奋斗,不断的改变自己,最后他们也成长了,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撒野》到底是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其实呢,这部作品真得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只有你细细的品味这部作品,才能够真正体会到蒋丞和顾飞的感情,就像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虽然他们有着不同的家庭环境,性格可以说大不相同。但是呢,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了对方,于是就发生了一些铭记于心的一些事情。那么说到这里,希望你们对于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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